关于进行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
各系:
根据《福州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院决定开展我院所有实验课程的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定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1. 各实验课任课老师于11月14日前向开课专业所在系申请项目认定(涉及多个专业的课程,原则上向任课老师所在系提交),提交以下材料:
(1)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;
(2)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指导书、教学大纲;
(3)5份典型的学生实验报告。
2. 各系成立项目认定专家组(专家组由二位高级职称和一位中级职称教师担任),对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认定,填写《福州大学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》,于11月21日前将认定表交至院教学办。
考虑到新冠疫情,所有材料可只提供电子版,签名也只需电子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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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11.7